各区农业农村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全日制大学生(含大专),在厦首次实际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且法人代表为大学生本人,二、申报条件1.依法登记:经本市商事登记机关登记并运行1年以上,2.组织管理: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3.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或《农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按《厦门市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如实公示企业运营情况,三、申报材料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种畜禽场生产经营商品种苗的还应提交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9.其他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情况有关材料,镇(街)初审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认真组织,五、其他要求对2020-2021年申报经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的扶持对象,请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监测,附件:1.厦门市高校毕业生2022年涉农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厦门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0日(联系人:杨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