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20〕190号)和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文件规定,安康市翰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向我局申报了职业介绍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初审、复审,最终拟认定1019人符合职业介绍补贴条件,补贴50.95万元,现将上述单位职业介绍补贴拟认定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促进科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6日受理电话:0915-3212236附件下载.rar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