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3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2年第一批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简称“引导基金”)直接投资企业申报征集工作,二、支持方式1、引导基金直接投资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支持,2、引导基金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根据企业不同情况而确定:(1)直接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额不超过被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20%,(2)跟进投资:在创投机构实际投资后,引导基金直接投资按创投机构实际投资额50%以下跟进投资,投资价格与创投机构相同,3、引导基金直接投资形成的股权或财产份额,四、征集方式有意申请的企业请填写《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直接投资企业申报表》,一式叁份送厦门海峡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抽杆文件夹封装)1、《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直接投资企业申报表》(加盖公章),则须提交与创投机构的《投资协议书》、创投机构出具的《投资建议书》或《尽职调查报告》以及创投资金到位证明等,按照《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六、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女士沈女士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市科技局5号楼508室电话:25290622529060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5月7日附件下载:·附件: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直接投资企业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