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9号)、《秀屿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莆秀政办〔2020〕4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海洋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国鲍荟研学中心项目”和“南日岛2023年渔旅融合发展项目”验收材料,我局于2024年11月21日、12月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实施的2个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时间补助资金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国鲍荟研学中心秀屿区南日镇港南村2022年12月-2024年10月176.10万元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南日岛2023年渔旅融合发展项目秀屿区南日镇、石城北码2023年7月-2024年10月155.81万元国鲍荟项目建设规模(内容):1、国鲍荟研学中心户外提升改造工程:对旧址建筑(面积300平米)及周边鲍鱼养殖场(面积800平米)等进行改造升级,2、国鲍荟研学中心展厅布展采购项目:建成政策助力展厅、科技养殖展厅、多元产业展厅、科技引领展厅、筑梦深蓝展厅、智慧养殖展厅六大展厅,各展厅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全彩LED显示屏、音响系统、潜望镜模型、定制展柜、投影机、摄像头、空调等,渔旅融合项目建设规模(内容):闽投秀屿1号平台配套项目,包括购置旅游用车2辆、旅游观光车10辆、海钓船10艘,经专家组现场核验,一致同意以上2个项目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书面反馈我局,公示日期: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3日,联系电话:0594-5886989,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