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和《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军区动员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更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20号)文件精神,对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经企业申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湖北新美香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17人,补贴金额3300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可于2024年12月6日前拨打钟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电话:0724-6900863反映,附件:2024年第五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xlsx2024年第六批吸纳脱贫人员补助明细表.xlsx钟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