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56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320号)及《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24〕30号)精神,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对2015年7月9日印发的《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九开管办字〔2015〕5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九江经开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2月4日意见反馈渠道:1.电子邮箱:jjjkqgs@163.com2.电话:0792-8367909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九江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2024年11月4日附件下载:附件:九江经开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1).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