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付南浔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第一批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计(2022-2025年)》(浙财建〔2022〕2号)和《“畅流通、兴乡村、促共富”南浔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区2024年确定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采取以先建后奖的方式进行,每个项目按实际建设投资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其中数字化建设部分按照实际建设投资额的30%的标准给予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经项目承办企业申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验收审计报告,拟预拨湖州荻港徐缘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奖补资金86.3万元、浙江浔味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奖补资金109.3万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口头)或电话形式反映,监督电话:南浔区商务局0572-3010665湖州市南浔区商务局2024年12月12日3975933-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