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柳林县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各乡镇人民政府)2.实施农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信局、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3.实施服务业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4.实施商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5.实施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牵头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3.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工程,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能源局、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23.支持市场主体集聚平台载体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奖励补助“链主”企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等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相关政策落实进行考核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