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凤山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带动就业奖补工作,经审核,凤山县众缘茧丝有限责任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23人,应发放奖补46000元,凤山县宏生木业有限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10人,应发放奖补20000元,广西凤山中通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3人,应发放奖补6000元,为了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即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5日,请于公示期间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1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