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政办:根据《2024年泉州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泉州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对象及范围2023年(含)以来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基地新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1.新建并验收合格的冷库库容达100立方米(含)以上(配套种植业基地的,库内温度降至0℃的,库内温度可降至零下5℃的),每100立方米补贴不超过2万元,每个单位当年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2.已申报过政府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三、项目提交材料1.2024年泉州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表,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其设施农用地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需提供土地手续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5.施工建设合同,附件:1.2024年泉州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表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