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形成从源头减量到末端处理全过程管理规范,我市拟制定《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现将《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送审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我局,(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司法大楼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科(邮编516001),(三)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功能,输入“立法直通车”进入小程序,也可通过关注“惠州市司法局”、“惠州e普法”微信公众号,在主页子栏目中找到“立法直通车”进入小程序,进入小程序主界面后,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附件:1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送审稿).docx2.关于《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送审稿)》的政策解读.docx惠州市司法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