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站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869号)和山西省就业服务局《关于公布山西省外出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站年度考核结果及拨付补助资金的通知》(晋就服局【2024】45号)要求,经省就业服务局考核评出2023年度我市所辖二类等次1家为永济市艳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运城市工作站,补贴金额为4万元,三类等次1家为深圳市晓阳物流有限公司运城工作站,补贴金额为3万元,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规定支出,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认为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或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市就业促进股0359-8121666市就业服务中心0359-8030116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