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使用衔接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邢台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邢台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沙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报告》、《关于补助消费帮扶产销对接活动费用的细则》规定,经企业申报,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本次共有5户企业符合项目资金补贴条件,经审核,5户企业应补助资金共计70055元,实际核定补贴资金共计70055元,现将项目补贴资金审核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附件:沙河市2024年消费帮扶产销对接补助项目补助资金审定表公示时间:共5天(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附件:085124___2024年参展补助资金审定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