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最高200万元/人的奖励补贴,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给予最高5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给予以下支持:(一)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人的奖励补贴,(三)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四)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在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给予企业10万元/人的引才奖励,每家企业柔性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引才奖励合计不超过100万元/年,来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来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