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任期内晋升为更高层级“菁英人才”的,2.“菁英人才”在任期内如有以下情形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1)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菁英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任期评估申请,填写《罗湖区“菁英人才”任期评估备案表》(以下简称《评估备案表》),将《评估备案表》以及其他评估工作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区人才工作部门,视为该任期年度评估结果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视为该任期年度评估结果不合格,(五)考核结果应用“菁英人才”任期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菁英人才”任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二、人才晋升截至2022年5月19日(含)之前认定的B类或C类“菁英人才”在2022年5月19日(含)之前取得《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标准(2017)》规定更高层级的“菁英人才”所需资格条件时,自晋升之月起按照晋升后的条件和标准享受物业补贴或申请人才住房,三、人才服务事项衔接(一)任期内的“菁英人才”(任期为“菁英人才”证书期限),(五)截至2022年5月19日(含)之前依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层次产业人才“菁英计划”的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罗府〔2015〕19号)提交人才认定申请且尚未认定为“菁英人才”的,可按原政策在任人才物业补贴发放标准继续享受,附件:罗湖区“菁英人才”任期评估备案表罗湖区人才工作局2022年5月10日附件:附件:罗湖区“菁英人才”任期评估备案表.docx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