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方向聚焦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创新优势与四川产业基础,组织实施一批中央在川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与中央在川高校院所(独立法人单位)产学研联合申报,(二)申报企业与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六)每个企业本年度限报1项中央在川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三)科技厅根据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出具正式的推荐函,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三)中央在川高校和科研院所报送项目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同时报送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和科技厅,14:00—18:00):杨欣028—86715358(三)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张波028-85249950十一、特别申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