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关于印发〈湖北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发改振兴〔2021〕154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号)和《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人社公益专岗安置使用的函》(巴人社函〔2021〕5号)等文件规定,在村(社区)申报的基础上,县就业局对2021年12月安置的430个人社公益专岗进行了初审,我局在此基础上进行复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按照巴人社函〔2021〕5号文件要求,人社公益专岗补贴按照6000元/年(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300元)的标准执行,补贴至用人单位,2021年第二批人社公益专岗(21年12月-22年2月)审核合格共429人,可拨付补贴金额为陆拾壹万壹仟壹佰伍拾元整(小写:¥611150.00元),详见2021年第二批人社公益专岗(2021年12月——2022年2月)补贴汇总表,以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时间从2022年5月9日至5月11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若对培训人员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实名举报,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