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代拟稿)》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的说明2022年4月26日,自2022年4月29日起通过本局门户网站、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公众意见0条,我局共采纳0条,未采纳0条,于2022年5月5日向部分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发出了书面征求意见函,共收到意见1条,我局共采纳0条,未采纳1条,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9日公众意见汇总表公众姓名修改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师焕玲企业为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开展的“应知应会”技能提升培训,未采纳我市职业培训政策规定,劳动者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展在岗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岗位技能培训补贴,企业组织1年以上的员工开展的提升培训,不符合每年一次性奖励或补贴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