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揭榜挂帅”重点研发项目发榜、揭榜、评榜、验榜、奖榜、监榜的具体组织和管理等工作,第四章评榜第十一条市科技局组织对揭榜竞争主体的揭榜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主要围绕申报单位和研发团队现有条件和基础、申报项目榜单(指南)契合度、技术先进性、技术路线可行性与实施方案合理性,取每个榜单项目得分前三名的揭榜竞争主体进入会议评审环节,重点围绕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目标要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技术路线是否切实可行、申报单位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是否具备相应的创新条件和能力、是否具备符合攻关项目自筹经费能力,第十六条验榜方式为会议验榜会议验榜由市科技局主持,第十八条项目验榜专家职责:行业技术专家依据项目任务书和提交的验榜材料对项目的研发内容和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经济(财务)专家依据项目任务书和提交的验榜材料对项目实施中的经费到位情况,认定为验榜不合格:1.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研发目标任务约束性指标的,第二十条项目验榜程序如下:1.项目中榜单位在任务书规定完成日期后六个月内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验榜并提供有关材料,2.市科技局按本章规定组织验榜,项目验榜合格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发榜、揭榜、评榜、验榜、奖榜等工作中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履职尽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对于验榜不合格的项目,第二十九条鞋业共性技术研究项目的揭榜挂帅按本实施细则规定由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共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