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底岭下整合矿区污水排放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公示,公告内容如下:一、基本情况龙湾资源规划分局组织了底岭下整合矿区污水综合排放自主验收,验收组由龙湾资规分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湾分局、瑶溪街道、浙南科技城相关人员组成,新建终端沉淀池的建设,有效改善了底岭下整合矿区污水综合排放,污水综合排放符合排放标准,验收组于2022年4月26日一致同意该处污水综合排放通过验收,二、整改任务及目标排放根据温州市龙湾区环境检测站的《检测报告》(温龙环监〔2022〕管字第0054号),标准悬浮物排放为70mg/L,新建终端终端沉淀池,该终端沉淀池已于2021年9月底修建完成,送检样水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3楼(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生态修复和地质矿产科)邮编:325000联系电话:55876886,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