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7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现将吉首市就业服务中心41人申报的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7天(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反映或举报(电话:0743-2813306),附件:吉首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创业培训公示花名册(九)吉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