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随州市第十一届、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随州市第十一届、湖北省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二、公示条件申请“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三、公示标准(一)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一)申报阶段(5月5日-6月10日)企业依据公示条件和标准,填写《随州市第十一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湖北省第十六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受理和初审阶段(6月1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本辖区企业的申报工作,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推荐,对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推荐的申报企业名单进行公告,了解申报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参加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布活动,要把申报工作与信用分类监管、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合同备案等工作相结合,指导推进相关企业加强合同管理,附件1.docx附件2.docx1.随州市第十一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2.湖北省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随州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