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就做好2022年市级、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一、市级、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一)申报对象1.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项目申报人应为毕业5年内(2017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国内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大学毕业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且符合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标准,具体申报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0号)执行,(二)申报材料1.申报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材料(见附件1)(1)《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①申报人照片需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2.申报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材料申报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材料,(2)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名称为“XX县(市)区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③在“XX县(市)区项目汇总资料”文件夹中存放《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2.申报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标准(1)申报人登记注册至申报年度上年末实际出资额高于(含)3万元、低于6万元的,二、市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一)申报对象1.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具体申报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和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10号)执行,(二)申报材料1.申报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提供以下材料(见附件4、5、6、7):(1)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书(2)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2.各县(市)区上报汇总材料要求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装订成册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于2022年6月15日前报至市人社局创业工作指导中心,2.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022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将资格审核合格后的基地申报材料报至市人社局创业工作指导中心,附件:1.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书2.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3.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4.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申报书5.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6.基地孵化实体清单7.基地在孵实体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财政局2022年5月7日附件下载:徐人社函【2022】33号.docx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