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2022年度第一批西安市重大科技创新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申报指南,二、申报程序及要求按照推荐申报、逐级审核、材料报送的程序实施,所有类别计划须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通过网址www.xaxmk.gov.cn,(二)专项项目推荐及审核,需由区县(开发区)组织推荐的项目,由所属区县(开发区)统一将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其他项目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项目受理地点,在线下打印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审核通过的项目须在要求工作日内报送纸质材料,以区县(开发区)为推荐单位的项目,各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根据评审立项、推荐工作需要,项目单位应具备筹集科技计划实际扶持资金与申请资金差额的能力,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于申报时签署并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件4),同一项目/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本类别外其它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未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与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