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2年5月7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促进我区建筑企业加快发展,奖励额度等于企业对区直接经济贡献的50%,奖励额度等于企业对区直接经济贡献的40%,3.企业年纳税首超1000万元的给予纳税上台阶奖3万元,给予纳税上台阶奖5万元,给予建设单位经济贡献奖励,额度等于建设单位该施工项目对区直接经济贡献的10%,给予区外施工总承包单位经济贡献奖励,额度等于区外施工总承包单位该项目分包工程对区直接经济贡献的10%,资质等级晋升为特级(综合资质)、总承包一级(甲级)、专业承包一级(甲级)的分别奖励3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资质等级晋升为综合甲级(综合资质)、专业甲级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资质等级晋升为综合甲级(综合资质)、行业甲级、专业甲级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质等级晋升为综合资质、专业甲级的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由区管委会分别授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龙头企业”“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骨干企业”“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重点扶持企业”称号,文件下载:156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解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