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10号)、《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工信投资发〔2020〕79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发〔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2022年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实施由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长沙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组织实施,二、项目类别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本次申报项目类别包括:1、企业智能化发展类项目(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四、申报工作组织(一)湘江新区、各区县(市)、各园区企业的项目,园区外项目由区县申报)的工信、财政部门初审(含长沙工信APP系统和纸质资料)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6月10日前提交到“长沙工信”APP(长沙产业链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csqf001.com),完成项目网上入库申报(未注册的企业请先注册后申报),2、各区县(市)工信局或各园区产业(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登陆“长沙工信”APP(长沙产业链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csqf001.com)对申报单位材料及其真实性进行初审(系统中未通过区县市和园区初审的项目,三年内取消申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格,4、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工作,五、评审方式市工信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组织进行项目复审,六、公示与资金支持依照《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系统申报咨询)联系人:邓谢娟联系电话:88523380/88524480/8852448515874801580各项目具体情况咨询请参照2022年工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各区县(市)和园区企业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咨询、联系方式见当地主管部门通知,附件:1、2022年工发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10号)3、《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政策发〔2021〕30号)4、《关于印发长沙市加快先进计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60号)5、《关于印发〈长沙市加快先进计算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数字发〔2022〕9号)6、《关于印发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43号)7、《关于印发〈长沙市促进大飞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军民发〔2021〕92号)8、《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长沙市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长政办发〔2021〕24号)9、《关于印发〈长沙市关于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补充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数字发〔2021〕59号)10、《印发〈关于创建“五好”园区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21〕22号)11、《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长沙市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长政办发〔2022〕4号)12、申报正文模板及汇总表13、信用承诺书14、“长沙工信”APP(网址:https://www.csqf001.com)使用说明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