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入库申报指引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19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22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肇庆市商务局2022年5月6日附件:1.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2.申报指南附件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