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了《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审议稿)》,全市实有市场主体数达到12118户,力争全市实有市场主体数达到18151户,建议修改为:“2022年新增农业市场主体300户以上,2.第12页指标类型中“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022年60户建议修改为34户,2025年70户建议修改为43户,修改理由:根据湘潭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目标任务县市区分解表调整,5科工信局1.实施先进制造业企业培育中“每年新增制造业市场主体340户以上,韶山新增入规任务9家......,力争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达到1户以上”修改为“2022年新增制造业市场主体340户以上,建议修改成“到2022年末,在2022年底前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114户,2025年末,“实施建筑工程领域市场主体培育”中到2022年末,规模以上文旅企业力争达到43家”,规模以上文旅企业力争达到25家以上”,10发改局主要任务中第4条(实施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2021年年底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多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