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人民政府关于S437泸县代桥至大坪(富顺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来源:泸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4-09-1916:35:24【字体:小大】泸县人民政府关于S437泸县代桥至大坪(富顺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泸县府地公〔2024〕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泸县福瓦路连接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泸县玉蟾街道代桥村2组,二、土地现状详见S437泸县代桥至大坪(富顺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附件1),三、征收目的本项目用于S437泸县代桥至大坪(富顺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四、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泸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泸市府地布〔2023〕1号)规定执行,(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规〔2024〕3号)执行,五、安置对象和方式安置对象、方式和房屋安置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或要求听证的,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或书面意见,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与泸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附件:1.S437泸县代桥至大坪(富顺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2.S437泸县代桥至大坪(富顺界)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泸县人民政府2024年9月1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分享到:【打印正文】政策解读上一篇: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24-09-18]下一篇: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