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发改部门:在开展政府投资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立项审批时,将绿色建筑相关费用纳入工程总投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国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时,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1.20万平米以上的居住建筑(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按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2.自2021年11月1日以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1万平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第七条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第八条既有建筑(除历史文化保护建筑外)实施改造、政府直管公房及学生宿舍提质改造等,第九条新建小区建设应当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并将相关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预算,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二十四条违反本细则规定受到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8月7日起试行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