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鸡西市激励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为推进我市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对新注册、并经海关确认有跨境电商9610、9710、9810、1210等业绩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资金支持,给予一次性5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三、租金扶持对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租赁我市用于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生产经营用房,四、服务商扶持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类企业发展,按照每家企业给予服务商2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平台内企业年跨境贸易银行收付汇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每家给予2万元的平台资金支持,七、支持独立站建设对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建立独立站运营一年以上且发生跨境电商业绩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十、支持跨境电商孵化中心建设对正常经营1年以上、孵化入网有实绩的跨境电商企业数10家以上、年度通过银行办理跨境贸易收付汇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跨境电商孵化中心,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资金支持,经海关确认有跨境电商交易额并纳统在本市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跨境电商运输企业、跨境电商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