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精神,现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丽水市本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三)在丽高校、科研院所、市属医疗机构的科研管理部门和相关县(市、区)科技局作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二、申报条件1.在丽水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超过2项,其他企业不超过1项,7.不存在《丽水市市直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6〕37号)规定的失信、失范行为,三、申报要求(一)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自筹经费可从2024年1月1日起计算,财政补助经费分别由相关县(市、区)全额补助,市县联动重点研发项目的财政补助经费,(四)所申报项目需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级、市级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四、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度市本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下午17:30,技术支持咨询: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吴国胜,附件:2024年度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丽水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1月5日附件:2024年度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