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省级评估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18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01号)、《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宿财社〔2020〕5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27—84465153附件:宿豫区2023年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动态管理省级评估结果公示名单宿迁市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