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实行每周安排律师到青秀区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青秀区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轮岗值班制度,现向南宁市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遴选法律援助律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二、报名对象南宁市各律师事务所(青秀区优先)执业律师,能够履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报名的律师需执业满三年且系专职律师,四、申报方式及材料(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16:30止,(二)报名材料1.个人履历表(需加盖律所公章),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3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号晟大埌东市集三楼333办公室,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报名律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被录取律师与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签订《青秀区法律援助服务合同》,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决定该法律援助律师退出青秀区法律援助律师团队: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法律援助禁止性规定的;2.违反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其主管部门相关工作制度的;3.不认真履行法律援助职责,案件监督质量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4.受到受援人或公检法等相关部门有效投诉的;5.无故不参与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工作及法援案件办理的、无故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安排的;6.其他给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带来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由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通知该律师,南宁市青秀区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