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相关单位:根据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莲都区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莲政办发〔2023〕37号)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度莲都区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奖励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符合《莲都区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见附件1)中奖励条款的莲都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填报(见附件2),三、申报材料1、对应文件条款的证书、文件或相关证明(制定标准类需提供完整标准文本),4、承诺书(见附件3),四、申报要求1、各申报主体提供的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有效、完整,2、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3、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如有不明白可咨询电话:2050512联系人:李霞斐,电话:2050512,地址:莲都区紫金路347号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03室,附件:承诺书模板.doc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24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