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泰财行〔2024〕2号)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乡镇审核入库,并经县民宗部门审定,现将2024年度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新增部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2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委统战部民族科联系,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联系人:蓝顺福电话:0577-67592236,2024年度泰顺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项目库(新增部分).xls中共泰顺县委统战部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