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科规〔2021〕1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南科通〔2022〕12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将就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2021年度南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奖励性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性后补助事项(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课题方向:“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项目32: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填报对象:在南宁市工商登记注册的、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2021年南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已获得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的或完成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项目不予重复资助,(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课题方向:“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项目3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填报对象:南宁市境内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且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2021年南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二、填报要求(一)专项审计报告中必须附上转化成果销售发票清单,(二)补助经费实行年度预算总额限制,如核算的奖补金额超出2022年度预算,(三)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22年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南宁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南宁市科技局成果科,三、联系方式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人:罗湘电话:0771-5533816邮箱:nn5533816@163.com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政府大楼10楼11016号房附件:1.南宁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申请模板2.南宁市技术转移活动奖励补贴申请模板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