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有关专家: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2.被提名为四川省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10.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11.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被提名为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者(含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技合作奖),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申报单位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可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下载)的要求进行,提名人选(项目)公示情况随提名单位正式公函一并报送至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3.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须选择奖励等级志愿,4.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中的第一完成人承诺书,第一完成单位根据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填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完成人情况确认书”,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1.各申报单位(专家)要严格对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2份(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