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有关规定,经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审核确认,现将2024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doc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洞头区税务局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