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鄞州区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商务〔2023〕56号)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镇、街道(园区)初审,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联合审核,现将2023年度区航运物流业(第二批)拟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3日,下列项目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4年11月3日前向区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8264,序号业务类别企业名称拟奖励金额(万元)1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宁波港东南船务代理有限公司172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浙江港东南物流有限公司693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宁波港东南扬子江物流有限公司124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宁波港东南海铁物流有限公司605航运物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宁波港东南物流集团有限公司30合计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