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关于协同产业发展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2〕126号)、《关于印发<屏山县东西部协作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屏人社发〔2024〕24号)精神,申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其中:申报创业培训补贴6期180人15.12万元,申报东西部劳务协作培训2期88人8.8万元,合计23.92万元,拟拨付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培训补贴23.92万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培训机构申报拟拨的培训补贴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9日【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