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其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开展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激励,②申报项目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激励对象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规模和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省内商贸企业,激励内容及标准2024年销售额100亿元以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的批发企业,省级财政给予200万元激励,2024年零售额10亿元以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省级财政给予100万元激励,2024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的餐饮企业,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零售额(或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5%以上的电商平台企业,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激励对象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激励内容及标准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10亿元以上给予500万元激励,②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③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销售额(营业收入)达到3亿元以上,“转企升规”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