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高青县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意见》印发给你们,高青县人民政府2022年5月5日高青县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的意见为深入实施金融赋能行动,就促进企业上市挂牌加快发展资本市场提出如下意见:一、上市奖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变更至我县且在我县纳税80%以上的,县财政给予500万元奖励,我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县财政给予母公司100万元的奖励,四、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实现再融资且融资额70%以上投资于我县的,县财政按其年度实际再融资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县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八、奖励补助资金由企业向县金融证券发展服务中心申报,以前文件关于企业上市(挂牌)的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