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工作,(四)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在实训基地、学科专业、教学课程建设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稳定开展校企合作或产教融合服务,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进行逐年、分批认证,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的建设培育企业,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四、申报程序第一步:有申报意愿且满足建设培育范围和条件的企业,填写《青海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和承诺函(详见附件1、2),第二步:企业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州)发展改革委提交申报材料,由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委,直接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第三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复核评审,公示完成无异议的纳入我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信息储备库,附件:1.青海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表2.承诺函3.青海省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材料参考模板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4月29日(联系人:胡生君;联系电话:0971-6334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