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撑服务单位:《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下砂开挖利用管理办法》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西安国际港务区党政办2022年5月5日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下砂开挖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下砂石资源管理,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西安国际港务区范围内严禁非法采挖地下砂,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基础开挖涉及的地下砂管理,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地下砂石资源的日常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四条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负责组织测放开挖界线,第五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建设项目基础开挖情况进行现场监管,建设项目开挖产生的砂石指定堆放处置或就地处置,其余砂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场所堆放并处置或就地处置,第八条建设项目开挖产生砂石的运输车辆实行报备管理,运输砂石车辆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制作统一标志,第十条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街办负责河道外建设项目用地动态巡查,发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超范围、超深度开挖行为立即挡停并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查处河道外砂石开采、加工领域违反矿产资源、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第十二条街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分工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的日常巡查、制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