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文物局:你局《关于对泰安市泰山区泰山电建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请示》(泰文物〔2022〕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厅回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东省水下考古研究中心对泰安市泰山区泰山电建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规划一路以东,规划二路以北,总占地面积27702平方米的用地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应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通过调查、勘探,了解用地区域地下文物埋藏情况,为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依据,田野工作结束后,及时编制《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并报我厅备案,三、请你局指导建设单位根据考古调查、勘探情况,按程序报相应部门审批,四、各级文物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