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加快推进海岛共同富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洞政发〔2022〕13号)、《温州市洞头区渔农水利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温州市洞头区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洞渔专委〔2022〕1号)及《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洞财农〔2024〕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渔业优惠政策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洞头区2023-2024年度第一批自愿减船转产渔船补助兑现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3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欢迎监督反映,联系电话:0577-59386763,附件:洞头区2023-2024年度第一批自愿减船转产渔船补助资金公示表温州市洞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3日附件:洞头区2023-2024年度第一批自愿减船转产渔船补助资金公示表序号船名渔船所有人渔船编码双控功率(千瓦)建造日期船质补助金额(万元)1浙洞渔03353曾*欣3310*********0052551998-09-11钢质216.752浙洞渔03339吴*强3303*********0063302007-11-30钢质280.53浙洞渔02988吴*增3303*********0023302007-10-08钢质280.5合计7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