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文件要求,现将《涪陵区2024年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7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涪陵区2024年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申报指南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22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4〕54号)文件要求,现对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项目实施给予支持,开展2024年盆周山地猪保种何涪陵黑猪选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一)申报对象在涪陵辖区内从事盆周山地猪保种和涪陵黑猪选育的养殖企业作为承担主体,(二)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须建有盆周山地猪资源保种场并取得重庆市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2.申报企业已与市级(含市级)以上科研单位开展“涪陵黑猪”新品种培育并已获得市农业农村委批复,二、项目实施内容(一)盆周山地猪保种,保种场、保种点饲养的盆周山地猪种猪和涪陵黑猪选育核心种猪群体饲养,(四)相关申报业主申报时附盆周山地猪保种场种畜禽经营许可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二)项目建设完成并由业主自查验收合格后,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实施业主于2024年8月3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和电子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报送至畜牧兽医发展中心513办公室(联系人:杨*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