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未就业毕业生和青年的就业能力,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2023年吉林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招募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事宜公告如下:一、就业见习单位申报条件全县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三)具有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建立见习人员台账记录,二、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条件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均可申请到人才交流中心认定的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参加见习人员自愿报名,提交申请时需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吉林省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4);(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信息;16-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信息(扫描上传),见习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生补贴标准1780元/月,见习生补贴标准1068元/月,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至10月2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向海大酒店对面)六楼西人才中心,申请报名电话:0436-4297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