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按每平方米100元(国家省市补贴除外)为标准给予企业项目厂房建设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厂房装修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第十章项目引进激励政策第二十九条对于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商协会和个人(国家公职人员除外)给予奖励:引进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以上并形成等值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款)的生产型项目,第三十条对于专门的招商中介企业奖励:引进租赁厂房的企业不超过70元每平方米,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第三十二条鼓励乡镇引进企业或项目落户县产业开发区,附件:1.江永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2.江永县招商引资项目会审联席会议制度江永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31日印发附件1江永县招商引资工作流程为提高我县招商引资工作效率,经县领导同意后,召集会审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对项目进行会审,县住建局:负责审核招商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规划和建设许可等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事宜,县财政局:负责审查招商引资项目是否符合我县财政优惠政策。